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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1979開始的文藝時代:第1章 要老婆不要?

    「老徐,你要老婆不要?你只要開金口,我等會兒就給你送來!」

    「誒,我說扯什麼犢子呢?」

    「你這就不懂了吧,方言寫的小說里的原話,他寫的時候我偷瞄到的。」

    「你啊,跟方言是我們知青里最不着調的兩個,一個想裝病回家,一個乾脆想當作家,就不能老老實實地學習,參加高考嘛!」

    知青宿舍的土炕上,一個個穿着或灰或籃棉襖的知青,要麼盤腿坐着,要麼側身躺着,合看着已經過時的《1978年招生文化考試複習提綱》。

    「方言人呢?」

    「外頭唄,今天是郵遞員送信的日子,呶,蹲着的那個不就是他。」

    透過窯洞的門窗往外望去,就見一個身着黃褂子、黃褲子的青年,瘦削白皙,鼻樑挺立,乾淨平整,模樣當得起一句「十里八鄉俊後生」的名號,此時嘴裏正叼着一根狗尾巴草,充滿朝氣的眼神中閃過一絲的無奈。

    沒錯,他丫的竟然重生了!

    怎麼想都不會想到,一個準備退休的中年人,吃着火鍋,唱着歌,一夜之間,回到了19歲下鄉插隊的時候。

    本來完成了大學學業,圓了自己年輕時的文學夢之後,計劃來一場說走就走的環球之旅,結果是出師未捷身先死。

    重回一世,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。

    但年紀越大就越認命,既然來都來了,隨遇而安,就這麼適應下來,不知不覺,就在陝北河莊坪公社楊家灣大隊,一呆就是半個月。

    住的破了點,乾的累了點,吃的次了點,這些都不如肚子餓一點難受,知青食堂成天都是菜糊糊,肚子裏根本就沒有半點油水。

    更別提肉了!

    這對正在長身體的自己,簡直是煎熬。

    好在這樣的日子,終於要到頭了。

    滇南那邊進京一鬧,轟轟烈烈的全國知青返城潮馬上要來了,當然,如果按照上輩子的軌跡,自己得在1980年才能返城。

    跟自己一塊插隊的知青,這些年為了能返城,簡直是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。

    有當兵的,有病退的,有招工返城的,有高考考回去的,也有頂了家裏的班當工人的。

    頂班,對他來說是不可能頂班,因為他死去父親的班,已經讓姐姐方紅給頂了,要不然,當年她就得跟自己一樣上山下鄉。

    擺在自己面前的,有三條路。

    第一條,就和前世一樣,犧牲姐姐的幸福,嫁給掛麵廠副廠長的兒子,替自己撈到一個招工返城的名額,這是無論如何都不行!

    因為他的前姐夫,就是個敗類!

    姐姐前半生的不幸,就是從嫁給他的那一刻開始了,自己重活了,非得給攪黃了不可。

    第二條,就是高考。

    本該是最好的路,以他的水平,考上清華、北大或許有難度,但想考個燕京中等的本科學院,並不是什麼大問題。

    何況如今的高考,基本沒有限制條件,考上大學,不僅免學費,而且給補貼。

    畢業了還包分配,保底就是幹部。

    宇宙的盡頭是什麼?編制!

    在形勢明朗、下海經商之前,絕對是一等一的好去處,雖然完成不了原始積累,但絕對安全,畢竟80年代初做生意,要麼把腦袋別褲腰帶上,要麼是「不要臉」去當個體戶。

    這年頭,鐵飯碗光榮!個體戶恥辱!

    但關鍵的是,時間恐怕趕不上。

    1979年高考已經過去了,真要等到明年,母親楊霞只怕已經被拉媒的紅娘說動,再加上招工名額和廠領導親戚的誘惑,方紅就這麼「稀里糊塗」地被安排。

    這年頭,可不興自由戀愛,但凡確立了關係,哪怕僅僅是一起看了場電影,都被認定「搞對象」,到時候不結婚,等於耍流氓。

    所以無論如何,都要趕在明年高考之前回城!

    至於回城的第三條路,研究來,研究去,方言終於想到了文學,想到了寫作。

    八十年代,對糧食充滿渴望,對精神口糧上同樣充滿渴望,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,要不然,也不會造就當時的文學熱潮。


    一首朦朧詩能火遍大江南北,成為全民偶像,比頂流愛豆還要頂流,一本純文學雜誌,可以期期熱銷幾十萬冊,不打任何廣告。

    當上作家,絕對有名有錢有地位。

    而且投出的小說被相中,就有改稿的可能,自己就能借着改稿的機會,光明正大地回一趟京,阻止姐姐婚姻悲劇的發生。

    一念至此,方言便在如今主流的傷痕文學和反思文學中,自己創作了兩篇,又照着《牧馬人》的電影寫了篇反思小說來保底。

    三篇一股腦地都寄給了當時不叫《燕京文學》,還是叫《燕京文藝》的雜誌。

    原因無他,《燕京文藝》,顧名思義,出版社就在燕京,尤其記得余樺自述還被叫去燕京改稿的故事,這不就挺合適的嘛!

    「噗!」

    方言吐掉嘴裏的狗尾巴草,猛地站了起來,就見鄉村郵遞員騎着綠色的車子,飛馳在彎彎曲曲的土路,銅鈴鐺不停地響着。

    「叮鈴,叮鈴。」

    「不好意思啊。」

    郵遞員停在門口,滿頭大汗,小心翼翼地從綠色布口袋拿出厚厚一沓信封,笑說;「整個公社就兩個郵遞員,12個大隊,每天送都送不過來,只能幾天一趟。」

    「辛苦了,來,喝口水。」

    方言遞上裝得滿滿當當的65式水壺。

    「你還是趕緊看看吧,信上寫了甚?」

    郵遞員喝水的工夫,看到破爛不堪的窯洞裏躥出一個個知青,都站在門口,探頭探腦。

    有的希望被選中,有的希望被退稿……

    方言把信一拆,第一眼是左上角的「方言同志」,第二眼,看到右下角編輯的名字,叫「周雁茹」,緊接着,從上到下,掃了一遍。

    「怎麼樣?」

    郵遞員比他這個看信的還緊張。

    「唉。」

    方言幽幽地嘆了口氣。

    「沒選上?」

    郵遞員一個激靈,餘光里瞥見知青們的臉上,有遺憾,有難過,也有幸災樂禍。

    「不是,選上了2篇。」

    方言搖頭失笑,聳了聳肩。

    「啊?中哩!」

    郵遞員嗷一嗓子,整個院子的人都知道方言的2篇小說都能在文學雜誌上發表了。

    一下子,知青們一窩蜂地跑了出來。

    「小方,那伱剛才為甚嘆氣啊?」

    郵遞員羨慕地眨了眨眼。

    方言也不能說自己塗塗改改、辛辛苦苦創作的小說落選了一篇,反倒是《牧馬人》得到了3篇里最高的評價,不禁嘆了口氣說:

    「編輯說有篇結尾寫的不夠『陽光』,希望我能去燕京改稿,當面和她討論一下。」

    「瞧瞧,這說的是人話嘛!」

    「大夥,錘他!」

    頃刻間,知青們把方言給圍了,四面八方,都是又羨慕又嫉妒的拳頭,如雨點般。

    「賊他娘,哪個混蛋扒我褲子,還想不想我給你們跑腿啦!」

    方言扯着自己的褲子,笑着躲避。

    終於,可以回趟家啦!

    (ps:70年代小學是5年制,初高中是2年制,當時高中畢業插隊的知青年齡也有15歲、16歲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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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要老婆不要?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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